曾錦強
曾錦強

歡迎自立門戶

發佈時間: 2021/04/30

歡迎自立門戶

有朋友經常笑我做生意太慷慨,對自己保障不夠。最近他問我有沒有要求合夥人或管理層簽協議書,當他們離開的時候,不能和集團競爭,不能帶走客戶。我說我不但沒有要求簽類似的協議書,我甚至跟他們說,如果有一天,他們認為集團不再為他們提供價值,我歡迎他們自立門戶。

朋友覺得這是不可思議,他認為我不但沒有為自己爭取合理報酬,連合理保障也沒有。如果他是廣告人的話,一定會跟我拍檔開公司,好過自己開。這樣起步更容易,風險更低,報酬更豐厚,而且羽翼豐滿後還可以自立門戶。

這些離職協議書在跨國企業很普遍,我打工的時候也簽過。雖然這是行業慣例,但離職帶走客戶的情況仍時有發生,有些還引致法律訴訟。我創業的時候,做得比協議書要求更徹底,我不但沒有涉足舊公司相關業務,連找舊客戶寒暄也沒有,部分舊客戶甚至因此有點氣。所以歸根究柢還是看甚麼人,而不是法律條文。

我做事不喜歡勉強別人,如果對方認為自立門戶比較好,即使增加他們獨立的壁壘也沒有用,他們總有方法避過,花太多精力爾虞我詐,也是浪費社會資源。

而且我相信我們集團理念吸納的,都是比較善良的人,他們不會見利忘義,也不會忘恩負義,這是我們合作的基石。

(本欄逢周五刊登)

撰文: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
欄名: 人間有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