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錦強
曾錦強

政府購東奧轉播權合理

發佈時間: 2021/05/14

政府購東奧轉播權合理

香港政府破天荒買入東京奧運電視轉播權,交由本地5間持有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播放,讓全港市民可免費收看本屆奧運賽事。

以前在媒介廣告集團工作的時候,電視台預早大半年便會向我們銷售奧運廣告;現在我創辦的集團已經很少涉足媒介業務,所以若非有電視台購買奧運轉播權這件事情,我也沒有留意。當記者問我有關政府購買轉播權的意見,我也無法即時作出反應。

原來過去兩屆購入奧運轉播權的電視台都蝕錢,這屆在疫情的陰霾下,廣告收益更加沒保障,電視台放棄購買也很合理。

政府指今次購買的費用,低於上兩屆商營廣播機構所付的金額,而且東京奧運如受疫情影響不能舉辦,政府所繳費用可獲全數發還,這都很合理。

有意見認為,今年廣告市道低迷,即使不用付轉播費,電視台也未必願意付製作費轉播奧運。我認為今年奧運在東京舉行,跟香港時差只有1小時,而且奧運始終是世界杯以外最大的體育盛事,潛在廣告收益應遠高於製作費,相信他們會很有意慾轉播。

也有反對聲音認為,政府不應開先河介入,這意味將來也有機會購入世界杯、歐洲國家杯等賽事。我認為這是有點過慮,沒有香港或中國運動員參與的賽事,政府是沒有誘因購入的。

(本欄逢周五刊登)

撰文: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
欄名: 人間有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