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健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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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歲的暑期工

發佈時間: 2021/06/28

11歲的暑期工

周末,我到相熟餐廳晚膳。幾個星期沒來,店內多了一兩張陌生的侍應面孔。老闆娘看見我們疑惑的眼神,即說︰「她們是暑期工。」赫然發現今年快將過了一半,又是年輕人裝備自己的季節。

回想自己暑期工的經驗不多,但都教我畢生難忘。我小學五年班做第一份暑期工。甚麼?11歲就做童工?沒錯,80年代的香港,勞工法例不甚嚴格,造就了體驗社會的機會。

當時在離我爸汽車維修店不遠的廣告燈箱公司做雜工。那時香港興起夾軟糖,該燈箱公司需要大量製作透明揭蓋糖果箱,姊姊與我奉召幫忙趕貨。雖則我年紀小,但我的能力不比哥哥姐姐們遜色,不論刮膠邊、放膠水、砌膠箱等,都需要極高的準繩度,也許這為我日後的皮革手藝奠下了基礎。

中學的暑期工經驗,集中在中七高考之後。不少同學跑到銀行協助入信封,每月可逗一千幾百。我則不想受困於辦公室,決定開拓上門補習門路。當時我到百佳告示板貼街招,中學生每小時100元,小學生60元,反應不錯,高峰期我有10名學生。當年有位太太打給我說,語調有點囂張說︰「我想搵你幫我兩個女補習。你補一個人用一個鐘,補兩個人亦係一個鐘,我只會畀一個人一個鐘嘅價錢。」

聽罷我覺得有問題,但又覺得有點道理,最終還是答允了。可是補習期間,兩位小朋友車輪轉無間斷地發問,我忙得透不過氣來,可真是一個教訓。也許這為我日後做斜槓族時釐清條款,據理力爭的能力奠下了基礎。

到了大學,一次在尖沙咀,竟然有陌生人趨前,聲稱是星探,認為我是做Model材料,邀請我試鏡,當是暑期工賺個錢。我只笑了一笑,說句多謝便走了。也許這個奇遇讓我不斷提醒自己,要有自知之明,莫發夢。

現在回望,每份暑期工就像冥冥中給我鋪排。別小覷每一個工作機會,因為它們絕對是我們往後成功的基石。(本欄逢周一刊登)

撰文: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,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、司儀、大學兼任講師、傳媒顧問等。
欄名: 破天「方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