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乃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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絕對要離婚十大原因

發佈時間: 2021/08/17

絕對要離婚十大原因

身邊有幾對朋友的孩子正在籌備婚禮。這天難得見到她,乘機追問︰「兒子幾時擺酒啊?記得預埋我!」

怎料她一臉無奈地回應︰「他跟未婚妻『散』了,婚禮取消。」

那他們分開的理由是甚麼?

「性格不合!」又是這個老掉牙的原因。跟着,接二連三收到好友的朋友離婚的壞消息,心情也變得沉重起來。坦白說,兩個人相愛到踏上婚姻這條路已不易,為何那麼輕易就談離婚呢?

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個名為「Daily View網路溫度計」的大數據調查,主題是「10個忍無可忍絕對要離婚的原因」,依次序為︰第一名為「婚外情」、跟着就是「家庭暴力、不孕或生男壓力、賭博欠債、婆媳不睦、育兒或教養觀念不同、遠距離相處、性生活不協調、金錢觀念差太多、個性不合」等。對「婚外情」排首位毫無異議,因為這徹底破壞了夫妻之間的信任,但「個性不合」排第10位就有點意想不到,想深一層,這大概是最堂而皇之的藉口,可用來擋住旁人的七嘴八舌,也是一個大家都想當然的原因。

只是細讀這十大理由,真的成理由嗎?「個性不合」,在熱戀時可能是「個性互補」;「金錢育兒觀念不同」,夫妻可以商量定下彼此接納的底綫;婆媳不睦,可能要老公多費心思怎樣「擺平」;分隔二地的「遠距離相處」,就要盡快「拉近距離」等。這類原因,夫妻若早點察覺是可以彼此商討,甚至找外人調解。至於家庭暴力、婚外情、賭博則屬於較深層次,要找專業人士幫忙了。

說真的,理由只是一個理性上的解釋,若大家仍然愛對方,萬事總有商量吧!

撰文: 羅乃萱 家庭發展基金總幹事,資深親子及婦女教育工作者。fb:facebook.com/loosmt2012
欄名: 恩愛密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