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少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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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旅行#Thousand Islands #米芝連指南#《末路狂花》

發佈時間: 2022/01/14

公路旅行#Thousand Islands #米芝連指南#《末路狂花》

去旅行,目的地總希望是個新地點,落腳處或途中可以是去過或想再去的地方就最好。開車好處是把旅途本身也看成旅遊目的地,而公路旅行是極致,因路程長可觀性極高。

第一次由美國紐約開車北上加拿大,應該走90號公路,卻錯轉81公路而經過Thousand Islands。那湖光水色,還有每個小島上的精緻平房,令人神往,因為要趕路而沒停留。第二次一樣由紐約開車往多倫多,已是20年後,但因看尼亞加拉大瀑布而往西走90號公路,錯過了。

據說歷史上第一次可稱得上公路旅行是1903年,兩美國人Horatio Jackson和Sewall Crocker,還有一隻狗Bud,開着一輛紅色車跨越美國。那時全美只有240公里可以叫做路。有人以50美元打賭他們從三藩市開車到紐約起碼要90天,結果7,200多公里旅程用了63天。他們贏了50美元,但旅程卻花了8,000美元,包括車錢。

16年後,時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帶領軍方車隊,從東岸華盛頓開車到三藩市,平均時速8公里。對,時速8公里,慢過踩單車。於是推動公路建設成為他任內最重要工作,因而帶動高速公路網和州際公路系統的發展。

公路暢通,反過來刺激汽車增長。1950年代,美國是世上最大汽車製造商,由於人口眾多,又在二戰時免受戰火蹂躪而踏上黃金時代,汽車銷量特別好。當時有2,500萬架汽車在路上跑,10年後已超過7,000萬架。

法國Andre Michelin兄弟做汽車輪胎,看到駕車遠遊商機,早在1900年出版一本指南給法國司機參考,即今天大家熟悉的米芝連指南。當美國開始發展公路系統,歐洲國家如英德等國開始急起直追,但歐洲國家之間甚多邊界關卡,有出入境限制,出遊還要帶護照而發展受阻。即使90年代,在歐遊駕車遊半年,當時神根公約國家不多,拿的又是英國屬土護照,有些國家不讓入境;有時惟有走小路避開關卡。公路旅行蓬勃,衍生公路旅館和公路上快餐店,第一間開在路邊漢堡店就是麥當勞;還有開車入場的電影院。

公路旅行代表自由,還帶點浪漫,刺激了藝術想像。Jack Kerouac寫《On the Road》,講一班年輕人自由自在的跨州過省,在旅途中發現不同面相的美國故事。或許《末路狂花》不是拍公路上的電影,卻肯定是寫公路旅行,還以女性角度挑戰男性主導的美國主流社會。

沒有GPS的日子,開車經常走錯路。不過有時走錯路也是值得,這就是公路旅行的樂趣。

(本欄逢周三、五刊登)

撰文: 潘少權 喜旅遊 穿梭南北東西 愛讀書 探索中外古今
欄名: 天地#旅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