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寫D的「聾人」

發佈時間: 2022/01/21

大寫D的「聾人」

或許你經常做義工,接觸過不少殘疾人士,明白社會裏有不少殘疾人士都很出色,跟你一樣做到很多事情,甚至比你做得更好。而你多少也留意到,手語是一種很特別的語言,有些電視節目會配有手語旁述,甚至有不少設計師、藝術家或真偽文青,也會借用手語的特質,來開發種種創新意念。

但你不一定知道,推廣手語,不單在鼓吹傷健共融,同時是在肯定一套聾人特有的文化。

一般人會認為,聾是指一種聽不到聲音的狀態。有時很靜,很適然,有時紛擾過度,都會幾煩,這是我們平日所說的聽。但在聾人社群裏,「聽唔到」並不一定等於「聾」,他們認為,我們聽人所講的聽障、失聰或聽覺受損,只是英文裏首字母為細楷書寫的deaf。但當他們叫自己聾人、用首字母為大楷的Deaf時,意思是指他們跟我們使用的語言不同,並歸宗於一套「聾人文化」。

其實,在步入現代社會之前,聾並不一定指「聽唔到」。在19世紀的美國,人們仍稱聾人為啞巴;在作家和知識分子眼中,耳聾往往被當成一種文化隱喻,意指一種拒絕傾聽和學習知識的態度,正如法國作家雨果曾一度宣稱︰真正無法治癒的耳聾,就是一個聽而不聞的心靈。但亦有如幼年失聰的作者約翰•伯內特所寫的《聾啞人的故事》般,認為即使耳聾讓人遠離人群,但如果每個人都使用一種針對視力而非聽力的語言,聾就不至讓人感到自卑。

後來,由於聾童學校的出現和城市化帶來的便利,讓經歷相近的聽障者,有了更多緊密接觸和交流的機會,聾人群體就漸漸形成。而聾人群體的存續,一直受着聾校的發展所影響。關於這些歷史的更多細節,我將在下周再談。

撰文: 盧勁馳 逢星期三下午6:30在港台電視31播映
欄名: 唔聲唔聲講你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