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德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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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樓租樓都可以慳稅

發佈時間: 2022/06/10

供樓租樓都可以慳稅

上日提到,我與年輕姊妹Wincy談到報稅的問題,原來她弄不清何謂免稅額、何謂扣除項目。當她搞清兩者分別後,就問我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,那就是,計算最終稅款的時候,應該先減免稅額還是扣除項目呢?

「是這樣的,當妳有一筆應評稅收入之後,就要先減去扣除項目,例如進修開支、慈善捐款、居所貸款利息、強積金供款,以及較新的自願醫保和扣稅年金等等,然後才減免稅額,這就是妳的應課稅收入,主要因為扣除項目中,有些是以應評稅收入作為一個計算基數,例如慈善捐款,可以扣除的上限是應評稅收入的35%(個人計)。」

「嗯,原來如此。好了,那麼,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時,又應該注意甚麼呢?」Wincy問。

「好的。但我想再問妳一次,這個扣除項目的名稱是甚麼?」

被我這樣一問,Wincy以為自己又像免稅額和扣除項目一樣,搞錯了概念。

自住物業才可扣貸款利息

「嗯,是『居所貸款利息扣除項目』?」Wincy戰戰兢兢地答我。

「不要緊張,妳答對了!為甚麼我要這樣問妳呢?因為只要妳答得準,就會知道這個扣除項目的一個重點。」

「是甚麼?」Wincy很有興趣地問。

「那就是『居所』這兩個字!」

「哦,我明白了!妳的意思是,可以扣稅的貸款利息,必須是自己居住的住所,而不是其他收租物業!」

「Bingo,因為在我接觸的朋友或者客人當中,有很多都搞不清,可以用來扣稅的利息支出,原來只可以是現在居住的物業,而不能是另一個非自住的物業,儘管該物業有更大筆的利息開支。」

「明白,但如果該物業是聯名的,那麼應該怎樣安排?是不是一人一半?」

「對的,但要記住,所謂一人一半,在稅局的角度是,供樓的利息是一人一半!即是該年度有10萬元貸款利息,如果又是聯名物業,稅局就會將該10萬元,當成是每人負責5萬元。」

「咦,我和丈夫是否可以一個人申請扣除,另一人不申請?」Wincy追問說。

「可以的,其實,每位納稅人現時都有20個課稅年度可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,而每年的扣除上限是10萬元!值得一提的是,購買物業的初期,通常都是利息負擔最重的幾年,理論上應該在這幾年申索這個扣稅項目。不過,近幾年利息低企,很多供樓人士的居所貸款利息支出都不多,可能用不盡這個扣稅項目呢!」

「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們兩人是否可以不申請扣除,等到日後加息之後再申請呢?」

「可以,是否申索是你們的選擇。不過,如果過幾年真的加息,但實際上,你們的還款中,利息部分減少了,可能分別不大呢!」

「嗯,又有道理!」

租樓今年起可申稅務寬減

「我知道妳和丈夫的居所是自置物業,所以可以申請居所貸款利息扣稅,但如果妳們是租樓,由今年起(2022至23年)也可以申請扣稅呢!即是無論租樓或供樓,都可以有稅務寬減。」我告訴Wincy。

「這個也可以告訴我嗎?因為我妹妹最近搬了出去,自己租樓住。如果有這個福利,我想告訴她呢!」

「我相信,妳妹妹應該不是業主吧!」

「當然不是,否則就不用租樓了。」

「明白,但有些人擁有物業卻租了出去,而自己又租屋住,那剛才提的兩個扣除項目都不適用呢!」

「原來如此!」

(待續)

(本欄逢周一、三、五刊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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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,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。
欄名: 女人筆金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