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德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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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大扣稅項目妳要知

發佈時間: 2022/06/15

8大扣稅項目妳要知

早前我跟年輕姊妹Wincy談及報稅時提到,要注意稅局給我們的「扣除項目」,即是一些支出其實可以在應評稅收入中扣減,令應課稅收入減少,從而減輕稅務負擔。

我跟Wincy主要談到稅局給業主的「居所貸款利息扣除」和給租客的「住宅租金扣除」這兩個項目。但機靈的她,當然想到,其實可扣除項目不止兩個。

「我突然想起,稅局好像不止給我們這兩個扣除項目。兩三年前,政府推出自願醫保時,便強調可以有稅務優惠的,可以告訴我有關詳情嗎?」

自願醫保最多扣8千

「是這樣的,為了鼓勵市民自願買醫保,政府在2019年推出自願醫保計劃。另外,政府也鼓勵市民自己累積退休儲備,在同年也推出延期年金或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除項目(兩者共用一個扣除金額),前者每人每年可以扣減8,000元,後者每人每年更可扣減6萬元。不過,就自願醫保的扣稅,如果一名納稅人替幾名受養人繳付自願醫保的保費,都可以由他一個人申索,沒有人數上限。即是說,如果妳替4名家庭成員繳付自願醫保的保費(必須由妳作為該保單的持有人),連同妳自己的扣稅金額,合共可以扣減4萬元(8,000元x5)。但延期年金或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,每人每年最多只可以扣6萬元,也不可以替其他家庭成員申索。」

「嗯,我還未有延期年金,只有自願醫保,但都是我自己買給自己的,即是我最多只可扣減8,000元?」

「是實報實銷的8,000元!即是如果保費少於8,000元,只可以報實數,超過也只可以報8,000元。但除了剛才提到的4個扣除項目外,還有另外4個呢!」

「嗯,是哪4個?」

「那就是強積金供款、個人進修、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和慈善捐款呢(見附表)!」

「啊,我記起了,我有報強積金供款的,上限是多少?我忘記了!」

「1.8萬元,即是僱員每年最高的強制性供款上限(1,500元x12)!」

「收到,但其他我還未有呢,遲些我去進修,就可以申報支出?」

「是的,但要記住,每年上限是10萬元,而且是要進修與受僱工作有關的課程,不可以是消閒或興趣班呢!」

「有道理,但現在我還未用得着。但我想問問,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是甚麼來的?是不是住老人院的支出?」

申索須保存單據6年

「是的。總的來說,從政府的合場,如果子女能夠供養和照顧父母,以至祖父母/外祖父母是最好不過的,所以提供稅務誘因。但妳要注意,本來已有供養父母免稅額的(如果同住更有額外免稅額),但基於種種原因,父母或祖父母/外祖父母需要入住院舍,那麼,妳可以選擇用免稅額扣減,又或者用妳提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來扣減。」

「有點抽象,可以再說明一下嗎?」

「當然可以,現在60歲或以上的供養父母免稅額是每名5萬元,如果他/她已經入住院舍,每年支出是10萬元的話,妳當然是用『長者住宿照顧開支』來扣除,而不是供養父母免稅額了,因為妳可全數申索10萬元。但如果支出只有4萬元,那當然是用免稅額好一點,因為有5萬元呢!」

「啊,明白了!」

「我還想提一句,所有扣除項目的申索都必須有單據證明,但報稅時不用提交,不過要保存6年,以便稅局抽查時可以提交。」

「知道!」

tong_lydia223@yahoo.com.au

(本欄逢周一、三、五刊登)

撰文: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,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。
欄名: 女人筆金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