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學年訂新目標基本原則

發佈時間: 2022/06/23

新學年訂新目標基本原則

踏入6月中,不論孩子或家長都忙於應付本學年完結前的測考。不過,也有家長開始着手打算訂立下學年的目標,讓孩子提早準備。以下是一些小貼士供家長參考,希望幫助家長協助孩子計劃及迎接新學年。

一︰按孩子能力及需要而定︰訂立目標前,先檢討孩子過去一年的發展,再根據孩子的年紀及能力訂立對應目標。若訂立的目標與其能力相差太遠,會令孩子產生挫敗感,亦難以取得成功經驗,久而久之,孩子就不願意嘗試了。

建議家長可邀請孩子一同參與訂立目標,讓孩子清楚理解訂立目標背後的原意、衡量方法,及達成的具體行動。此外,家長亦宜將目標分拆成不同步驟,由較貼近孩子能力的行動步驟開始,再逐漸增加難度及挑戰性,有助增強孩子的動力,嘗試努力逐步將之達成。

二︰具體且易於執行︰制定目標時,內容必須具體及可供量度,不能過於空泛。例如不適宜用「乖」、「勤力」這種難以量度的目標。相反,目標應能清晰地以具體行動來表達,如「自動自覺完成功課」、「每天睡覺前自行收拾書包」等。這些目標具體,亦易於量度,較易令孩子明白,在執行及檢討上較容易。

同時,由於達成目標需要持久的耐性及恒心,因此數量不需要太多。對3至5歲的幼兒,家長可訂立2、3個目標;而年紀較大的5至6歲孩子,則可訂立4個目標。過多目標有機會令孩子感到吃力,亦難以聚焦及實踐,家長千萬別太過貪心。

以上提及兩個協助孩子訂立新學年目標的基本原則,下一篇將詳細介紹另外兩個原則,敬請留意。

撰文: 梁重皿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
欄名: 心晴百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