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靜茹
陳靜茹

媽媽,我想養貓,可以嗎?

發佈時間: 2022/09/09

媽媽,我想養貓,可以嗎?

我家近月收養了一隻貓,是弟弟朋友因離婚而棄養的「棄嬰」。我給牠改了新名字叫「春末夏初」,因為牠到臨我家時正正就是這個季節,暱稱則叫「斗斗」。

斗斗是一隻長毛布偶貓,長得很帥,而且十分溫馴,很是逗人喜愛。牠性情溫文,喜歡別人溫柔斯文地對待。牠喜歡親近人,甚至喜歡撒嬌,老愛人輕輕地撫摸或摟抱。

因為長得帥氣又溫馴,斗斗引來了不少鄰居的孩子來逗玩。一天,一個小男孩對他的媽媽說︰「媽媽,我也想養一隻貓。」

媽媽面有難色,她知道養貓的「責任重大」。孩子可能只有三分鐘熱度,到時「爛攤子」要她來收拾。因為她的拒絕,孩子開始有點不悅了,嘟長了嘴巴。

我當然明白這媽媽的難處,於是我提出了一項「中間落墨」的新建議。我說︰「孩子,養貓前先要考試,不如你先學習養魚。我家有很多孔雀魚BB,是孔雀魚媽媽最近新生的,就送你幾尾飼養吧!如果你養得好小魚,才考慮養貓吧。」

建議小孩先來學習養小魚,是因為養小魚所肩負的工作比較簡單,只需每天餵兩餐,整個月才換一次水也可以;如果也能應付,培養出責任感了,才再考慮養貓也未遲。

我們要教孩子甚麼叫做責任感——養寵物要有始有終,不能半途把寵物棄養,造成對寵物的傷害;要好好照顧寵物,包括餵飼、清潔、陪伴等。

養寵物的過程可培養孩子的責任感,但能否培養得好,端視父母在旁作出的引導和調教,當孩子學會對寵物負責任,長大後對人對事都會比較有責任感。但另一方面,小孩欠缺耐性,而貓狗的生命周期很長,孩子容易半途而廢,這則反而變成責任感未培養得好,就已經學會了「放棄」,父母不可不防。

最終鄰家小孩還是乖乖的先學「養小魚」,回家拿來了一個小水桶,盛了幾尾小孔雀魚回家去。

養育的責任很重大,養竉物前,必須事前與孩子約法三章。如果不太放心,不要冒險,不妨給孩子再設多一個中期考試。

(本欄逢周五刊登)

撰文: 陳靜茹 一子之母,現職中醫師。平素熱愛生活,熱愛工作,提倡環保。
欄名: 執子之手